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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矿集团净利连升背离现金流 存货偏高3年分红1.69亿

发布时间:2023-03-09 07:26:04 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编者按: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矿集团”)将于2023年3月13日首发上会,保荐机构为国信证券(002736)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蒋猛、郑尚荣。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南矿集团主营业务为砂石骨料和金属矿山相关的破碎、筛分设备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及后市场服务。

南矿集团本次拟于深交所主板发行新股不超过5,100.00万股,发行数量不低于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25%,拟募集资金115,411.5万元,分别用于高性能智能破碎机关键配套件产业化项目、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智能化改造建设项目和综合科技大楼建设与智能运维平台建设项目。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李顺山直接持有南矿集团48.48%股份,通过共青城金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控制南矿集团7.03%股份的表决权,合计控制南矿集团55.51%的股份表决权。同时,报告期初至今,李顺山一直担任南矿集团董事长。因此,李顺山为南矿集团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019年、2020年、2021年和2022年1-6月,南矿集团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39,311.61万元、49,844.07万元、72,517.34万元和37,364.69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6,475.82万元、8,878.04万元、10,956.94万元和5,893.99万元,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5,992.50万元、8,642.65万元、9,052.94万元和5,347.60万元。

报告期内,南矿集团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8,931.16万元、5,043.66万元、2,337.21万元和3,041.23万元,净现比分别为1.38、0.56、0.21和0.50;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36,169.82万元、39,107.87万元、50,049.69万元和30,775.48万元,收现比分别为0.92、0.78、0.69和0.82。

2019年、2020年、2021年和2022年1-6月,南矿集团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20.06%、21.26%、21.12%和11.55%。

报告期内南矿集团的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43.73%、43.67%、37.26%和38.43%,综合毛利率分别为44.31%、44.08%、37.68%和38.88%。

报告期各期末,南矿集团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25,057.95万元、30,307.77万元、34,310.23万元和42,485.45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3.76%、35.57%、38.77%和43.10%。

报告期内,南矿集团存货周转率分别为0.94次/年、0.99次/年、1.39次/年和1.18次/年,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存货周转率平均值分别为1.72次/年、1.61次/年、1.40次/年和1.55次/年。

报告期内的2019年和2021年,南矿集团进行了相应的利润分配,分别分配2,322.59万元和14,590.00万元。2019年和2021年,南矿集团累计分配利润16,912.59万元。

业绩连升

2019年、2020年、2021年和2022年1-6月,南矿集团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39,311.61万元、49,844.07万元、72,517.34万元和37,364.69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6,475.82万元、8,878.04万元、10,956.94万元和5,893.99万元,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5,992.50万元、8,642.65万元、9,052.94万元和5,347.60万元。

报告期内,南矿集团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8,931.16万元、5,043.66万元、2,337.21万元和3,041.23万元,净现比分别为1.38、0.56、0.21和0.50;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36,169.82万元、39,107.87万元、50,049.69万元和30,775.48万元,收现比分别为0.92、0.78、0.69和0.82。

2022年,南矿集团实现营业收入86,366.20万元,同比增长19.1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2,086.57万元,同比增长10.31%;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409.09万元,同比增长14.98%。

南矿集团预计2023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为12,900.00万元至15,700.00万元,同比变动-2.31%至18.89%;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1,100.00万元至1,500.00万元,同比变动-19.97%至9.1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1,100.00万元至1,500.00万元,同比变动-2.54%至32.90%。

招股书提示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下降的风险

2019年、2020年、2021年和2022年1-6月,南矿集团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20.06%、21.26%、21.12%和11.55%。

2021年和2022年1-6月,南矿集团基本每股收益分别为0.73元/股和0.39元/股。

南矿集团在招股说明书中提示称,本次发行完成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净资产规模将大幅提高,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从实施到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周期,因此公司存在短期内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此外,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规模将大幅增加,且并不能完全排除公司未来盈利能力不及预期的可能。若发生上述情形,公司的每股收益等即期回报指标将面临被摊薄的风险。

毛利率连续两年下降

报告期内南矿集团的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43.73%、43.67%、37.26%和38.43%,其他业务毛利率分别为74.19%、75.51%、100.00%和100.00%,综合毛利率分别为44.31%、44.08%、37.68%和38.88%。

就2021年综合毛利率有所下降,南矿集团解释称,主要受钢材等原材料价格上涨,筛分设备毛利率有所下滑,以及大型集成设备因部分外购设备导致整体毛利率较低,且2021年毛利贡献率上升,综合影响整体的毛利率所致。2022年上半年的综合毛利率与上年相比较为稳定。

同期,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平均值分别为42.96%、39.00%、37.97%和36.52%。

报告期内,南矿集团主要采取直销方式销售,直销收入占比分别为97.22%、96.76%、95.97%和90.36%,直销毛利率分别为43.78%、43.60%、37.11%和38.79%;非直销收入占比分别为2.78%、3.24%、4.03%和9.64%,非直销毛利率分别为41.93%、45.63%、40.87%和35.02%。

报告期内,南矿集团内销毛利率分别为43.61%、43.14%、36.76%和38.54%,外销毛利率分别为47.10%、55.36%、45.75%和35.69%。

招股书提示存货规模较大及减值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南矿集团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25,057.95万元、30,307.77万元、34,310.23万元和42,485.45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3.76%、35.57%、38.77%和43.10%。

南矿集团表示,公司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等,其中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主要为公司根据客户订单生产完工的在库商品和发往客户生产现场待安装的产品,其账面价值分别占当期存货账面价值的比例为62.52%、67.32%、65.83%和65.10%,是公司存货资产的主要构成部分,同时也是公司资产管理的重点环节。

南矿集团解释称,公司主要采取“订单驱动、适度备货”的生产模式,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的规模主要受客户订单规模、客户整体项目建设进度安排、现场安装调试运行环境等因素的影响。随着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未来存货余额将会继续增加。如公司上述存货不能按期发出、安装或调试,或在物流、安装过程中保管不良,或客户项目现场建设进度放缓,较大的存货余额可能增加公司费用或成本,影响到资金周转速度和经营活动现金流量,降低资金运作效率。

南矿集团在招股说明书中提示风险因素时称,如果下游市场需求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不能及时准确预期市场需求情况,可能导致原材料积压、库存商品滞销等情形,公司的存货可能发生减值,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南矿集团存货周转率分别为0.94次/年、0.99次/年、1.39次/年和1.18次/年,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存货周转率平均值分别为1.72次/年、1.61次/年、1.40次/年和1.55次/年。

3年分红1.69亿元

报告期内的2019年和2021年,南矿集团进行了相应的利润分配,分别分配2,322.59万元和14,590.00万元。南矿集团累计分配利润16,912.59万元。

2019年12月,因南矿集团拟向员工实施股权激励,公司股东决议以截至2019年11月20日可供分配利润对个人卡资金进行分配,以便部分中小股东作为股权激励对象,筹集资金认购股权激励份额,共计分配金额1,858.07万元(税后)。2021年5月21日,南矿有限召开临时股东会审议确认了前述事项。截至2021年7月28日,上述股利已全部支付完毕,且南矿集团已就自然人股东个人所得税履行了代扣代缴义务。

2021年5月21日,南矿有限召开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以截至2021年5月10日可供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进行分红,共计分红金额11,672.00万元(税后)。截至2021年7月28日,上述股利已全部支付完毕,且南矿集团、金江投资、中天投资已就自然人股东个人所得税履行了代扣代缴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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