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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通财经讯,新华文轩(00811)发布公告,经公司主要股东及公司提名委员会推荐,并经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建议委任周青为公司执行董事。
经公司主要股东及公司提名委员会推荐,并经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建议委任谭鏖为公司非执行董事。
经公司主要股东推荐,并经公司监事会审议,监事会建议委任邱明为公司股东代表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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